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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徵信事項 |
捐款去向 |
依據法條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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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八八水災捐款: 洪義詳2, 785元、洪大發2,163元、曾福得2,367元、黃志勝2,367元、徐振祥1,814元、陳家茂2,367元、黃添財2,133元、李輝玉2,046元、陳金梅2,324元、潘春財2,637元、黃憲章1,966元、林寶銓1,966元、蔡志郎1,719元、洪淑華1,466元、唐百輝1,654元、李雅純1,654元、郭永源1,654元、陳永富1,359元、洪志福1,402元、林勝吉1,693元、郭豐儒1,527元、陳信宏1,173元、蔡沛宏1,758元、洪碧珠1,224元、洪文鵑1,267元、黃清琪1,267元、梁忠民1,173元、蔡春桂1,353元、黃秀貝1,331元、林欣慧1,173元、林芷瑋949元、洪財勝1,080元、黃麗親1,002元、鄭金興1,002元、何忠信1,523元、蘇益銘1,080元、林天當1,080元、林坤教1,080元、許瑪莉1,281元、蔡陳美珠1,288元、蔡翠薇980元、彭麗蘭745元計65,872元。 |
捐款新台幣65,872元全數交由屏東縣政府統籌處理。 |
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6條及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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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空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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